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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
地役权
是否一并转让?_百度知 ...
答:
地役权作为一种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与需役地的关系又极为密切,由此发生了主从权利的关系,即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使用权。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由于地役权的成立...
地役权
有
从
属性吗
答:
地役权虽为用益物权,但其功能在于为了需役地的便利
,故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用益物权(甚至是租赁权)地役权的从属性规定在《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和第三百八十一条。可分解为四层含义: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权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分离而单独转让。2、地役权...
地役权
的转让
答:
而地役权作为一种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与需役地的关系又极为密切,由此发生了主从权利的关系,即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使用权。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法律依据:《中华...
地役权
的性质是什么
答: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关于
地役权
,说法正确的是()
答:
A.
地役权
具有从属性,是依附于
需役地
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存在,与需役地不可分离,因此地役权不能够被单独转让 B.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地役权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被分割为各个部分或仅仅以一部分单独存在 C.地役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D.地役权的设立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正确答案:地...
需役地
和供役地的区别
答:
法律分析:
地役权
往往涉及两块土地,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土地称为
需役地
,而供他人行使的土地则称为供役地。基于两者的区分,需役地的所有权人被称为地役权人,供役地的所有权人被称为地役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
法律:166条:什么是
需役地
?? 167条:什么是供
役权
?
答:
一、
需役地
1、
地役权
的产生是基于占有、du使用、收益自己土地zhi的目的dao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2、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
什么叫
地役权
举例说明
答:
地役权
是指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为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它是一种
从属于需役地
的权利,并受法律规定的限制。举例来说,假设有两位土地所有者,A和B。A的土地位于山脚下,风景优美,但水源不足;而B的土地则位于山顶,水源丰富但地势较高,无法直接利用。在这种情况下,A可以与B...
地役权
是什么
答:
(三)
地役权
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
需役地
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涵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
地役权
人是供役地人还是
需役地
人
答:
法律主观:
需役地
和供役地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不同。供役地是指在
地役权
法律关系中为需役地人的利益提供便利的土地,而需役地是指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法律客观:根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三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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