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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育保险条例
天津
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实施细则解读
答:
按照细则,已经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
天津市
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不再另行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并在三个月内足额补缴费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缴费的,从办理补缴费手续并...
天津生育险
怎么报销,可以报销多少
答:
天津生育险
报销标准是: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
天津市生育
津贴领取标准
答:
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还要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法律依据《
天津市
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
...
天津市生育
津贴2023年新规定
答:
天津市生育
津贴2023年新规定如下: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
天津市生育
津贴2022年新规定
答:
法律依据:《
天津市
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生育津贴”,是指参保女职工按国家规定在享受产假期间应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女职工按照本
市生育
登记制度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持有异地生育登记凭证的,须经本市现居住地或其用人单位所属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申报生育...
天津生育保险
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答:
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生育津贴的手续。社保部门收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一般就是两周时间)完成对生育津贴审核,并于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对生育津贴进行核发。根据《
天津市
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应当自本...
天津市
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2021修正)
答:
一对夫妻可以
生育
三个子女。第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对育龄夫妻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怀孕后,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第十七条 本市采取财政、
保险
、教育、住房、就业...
天津市
如何领取
生育
津贴?
答:
天津市生育
津贴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天津
产假2023
答:
根据
天津市
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
生育保险
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因此,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
天津生育
津贴申报流程
答:
输入生育详情,提交办理申请生育津贴。法律依据《
天津市
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第十六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禅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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