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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国际法和一般国际法
国际法
的分类
答:
国际法可以根据其适用范围进行分类,划分为
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
。一般国际法对所有国家具有普遍约束力,而特殊国际法仅对两个或少数国家具有约束力。进一步地,国际法还可以根据地理范围进行分类,区分出普遍性国际法和区域性国际法。普遍性国际法对全世界各国具有约束力,而区域性国际法的影响则仅限于特...
国际法
的分类
答:
国际法按其适用范围,有
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
之分,一般国际法是对所有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特殊国际法是对两个或少数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从地理上分,有普遍性国际法和区域性国际法,普遍性国际法是对全世界各国都有拘束力的国际法,而区域性国际法是仅对某一地区国家有拘束力的国际法,...
国际法和国际公法
什么区别?
答:
没有区别,国际法也称国际公法。国际法分为普通国际法(或
一般国际法
)和
特殊国际法
两类。国际法是法律里面的特殊体系,主要用于区别国内法。
国际法与
国内法差异如下:一、 主体主要是国家,也包括国际组织等,而非国内法中主要体现为法人或自然人。二、 立法者是主体本身,而非主体之上的权威。即调整国...
普遍
国际法与一般国际法
的区别
答:
对于一切国国家有拘束力的那一部分国际法,以及很大部分的习惯法,可以被为普遍国际法,以别于只对于两个或少数国家有拘束力的
特殊国际法
。
一般国际法
是对于很多国家有拘束力国际法。例如,有广泛但非常普遍拘束力并确定适宜于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某些条约的规定,就有成为普遍国际法 的趋势。
一般国际法与
普遍国际法是一样的吗
答:
特殊国际法
。对于一切国国家有拘束力的那一部分国际法,以及很大部分的习惯法,可以被为普遍国际法,以别于只对于两个或少数国家有拘束力的特殊国际法。
一般国际法
是对于很多国家有拘束力国际法。例如,有广泛但非常普遍拘束力并确定适宜于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某些条约的规定,就有成为普遍国际法。
国际法
的特征有哪些
答:
法律主观:国际强行法的特征是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国际社会公认为不可损益;非以后同等性质的国际法强制不得予以更改。国际强行法是国际法上一系列具有法律拘束力的
特殊
原则和规范的总称。法律客观:《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五十三条
与一般国际法
强制规律(绝对法)抵触之条约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
什么叫“
国际
强行法”?
答:
国际强行法(Jus Cogens)是指一系列被国际社会成员整体接受为具有绝对强制力的
特殊国际法
原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和规范,无论是通过条约还是习惯,均被明示或默示地认可,并且被认为是不可更改的。根据国际法,任何与这些强行法规则相冲突的条约或行为,包括前后矛盾的承诺与不作为,都被视为无效。1969年,...
简述
国际法
主体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答:
国际法主体包括了国家、国际组织,还包括争取独立的民族和交战团体。个人在特定领域(如国际刑法和国际人权法领域)也有主体资格。国际法按其适用范围,有
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
之分,而其中一般国家法,指的是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的国家法,特殊国际法是对少数一个或两个国家产生约束力的国家法。但是,...
一般法和
特别法划分标准
答:
按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
国际法和
国内法。按法律运用的目的分为公法和私法。按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律的适用原则有哪些?法律的适用原则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特殊法
优于普通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开了中国近代
国际法
的先河是什么
答:
开了中国近代国际法的先河是林则徐。林则徐在查禁鸦片和处理林维喜事件时都曾援引国际法,开启了中国近代公法外交的先河,国际法也称国际公法,国际法分为普通国际法(或
一般国际法
)和
特殊国际法
两类。林则徐(1785年8月30日-1850年11月22日),字元抚,又字少穆、石麟,晚号俟村老人、俟村退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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