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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销售比例计算
筹建期的纳税人可以进项
加计抵减
吗?
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旅游服务公司属于生活服务行业,可以适用
加计抵减
的政策。但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备期,在没有取得
销售
收入的情况下,不满足四项服务占比超过全部销售额50%的规定,所以无法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只有当企业有3个月的销售收入占销售额的
比例
达到50%以上,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
加计抵减
小规模可以吗
答:
享受主体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不含税
销售
额与适用征收率的乘积,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加计抵减
额是根据当期进项税额的一定
比例计算
(5%或10%),从来抵减增值税应...
房租和物业收费超过50%的纳税人是否可以
加计抵减
15%?
答:
房租是不动产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属于现代服务下的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而转售水电是货物
销售
;以上都不属于生活服务。因此,根据描述,经企业收入
比例
测算可知,企业无法满足生活服务收入占比50%以上的规定,故不可以享受15%
加计抵减
的政策。但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文第七...
两部门发减税红包 家政养老等行业迎利好
答:
以一家酒店为例,甲酒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其2019年4月提供住宿服务
销售
额为5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转入不动产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为1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为11万元。因此,按照此前规定,
加计抵减比例
为10%,甲酒店可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为11万...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纳税人的年应税
销售
额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
答:
D、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
加计抵减
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
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
销售
额÷当期...
还没有
销售
收入的纳税人适用15%
加计抵减
政策吗?
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
加计抵减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
销售
额
计算
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
加计抵减
什么意思
答:
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
销售
额
计算
确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
加计抵减
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
加计抵减
政策声明
销售
额单位是元还是万元
答: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
销售
额
计算
确定。该例中,为判断2021年是否能享受
加计抵减
政策时,2020年1月份的销售额应参与计算2020年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三、假设某公司2019年已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由于2019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达标,2020年不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问,该公司...
加计抵减
和加计扣除有哪些区别?
答:
加计抵减
与加计扣除的区别 1、基本概念不同 加计抵减是一种针对部分服务行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税收优惠
计算
方法。加计扣除,则是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加成一定
比例
,进而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算方式。2、计算方法不同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需按照一定的公式确定可加计抵减额。具体公式...
加计抵减
政策适用范围
答: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
销售
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
加计抵减
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
计算
确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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