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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法律解释
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哪几条啊?
视频时间 00:47
如何认识《特权
法
》第六章"业主的
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的...
答:
附件:物权
法
条款释义 物权法 第六章 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解释
】本条是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与业主关系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可以选择物业...
小区绿化可以改车位吗
答:
不是个人所有不能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
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
设施
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
民法典加装电梯规定
答:
【
法律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租共用部位
答: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
物权法关于房产
答:
业主不得违反
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
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哪些
答:
本条将《物权
法
》第76条第1款第5项“筹集和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分为两项设置,即本条第1款的第5项和第6项,对“筹集维修资金”“使用维修资金”的表决要求分别作出规定,并在本条第2款中仅对“筹集维修资金”的表决要求作出特别规定,对“使用维修资金”采用了与其他事项相同的表决要求,即使用建筑...
小区锅炉房的产权
法律
规定
答:
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
民法典规定改变
建筑物
共有部分的用途
答:
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
中国物权法全文
答:
(六)改建、重建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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