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具体是这样的:本人公司要求出差,并在公司指定酒店入住,2010年11月26日凌晨4点左右,住宿的宁海县彬彬商务酒店六楼房间的电子门被打开,房间内的个人笔记本电脑、衣物、现金被盗。窃贼出门时候本人惊醒,出门就追窃贼,发现隔壁房间同时被打开电子门锁而被窃,从六楼安全楼梯追至地楼大厅,追逐途中一路大喊“抓贼”,酒店保安直至窃贼跑出酒店还未出现,而且还有一个保安是熟睡在酒店服务台里面,一直未醒。本人损失8000-9000RMB之间,事后报案,但是酒店方面至今未作出赔偿举措,个人与酒店交涉多次未得到答复。通过派出所咨询,说他们不方便出面调解,说这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消协;打电话给消协,说2006年开始208号令规定这是公安局管的事情,他们不方便调解;打电话给公安局,说这个事情只能去法院诉讼,才能得到解决,他们无法提供帮助。
我想请问,个人因公司事务出差,入住公司帮我开设的房间,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司是否有维权和赔偿的责任?我这样的情况,我到底应该如何维权?就这样上诉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