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退休职工年满五十五岁106元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8-12
西安市退休职工年满五十五岁106元独生子女费领取 程序如下: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

2、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单位或代理机构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报所在区县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所属养老经办机构负责按月发放。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陕人口发〔2010〕75号

一、发放范围

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均列如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申请。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执行时间:2009年7月1号

四、截止2009年6月30日,符合<>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部分停止执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改按<>规定执行。

五、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规定补助年龄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政策继续执行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从到达<>规定补助年龄的下月起,原享受部分停发,改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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