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综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补充了2002版强制性条文实施以来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含修订项目,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的强制性条文,并经几上几下、数易其稿、适当调整,最终修订而成。其主要内容是现行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条文。
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共分10篇,引用工程建设标准226本,编录强制性条文2020条。篇目划分及引用标准如下表所示:
2009版房屋建筑强制性条文篇目一览表 项次 篇目 名 称 引用标准数 编录强制性条文数 1 第一篇 建筑设计 38 208 2 第二篇 建筑设备 33 265 3 第三篇 建筑防火 33 446 4 第四篇 建筑节能 10 84 5 第五篇 勘察和地基基础 10 90 6 第六篇 结构设计 21 176 7 第七篇 抗震设计 12 89 8 第八篇 鉴定加固和维护 7 100 9 第九篇 施工质量 49 314 10 第十篇 施工安全 13 248 11 合 计 共十篇 226本 2020条 2013年 08月,新一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发行,《强制性条文》在2009年版基础上,纳入了2013年5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房屋建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条文,全书共十一篇,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十一篇《住宅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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