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5
在18世纪法国社会的剧变中,卢梭以底层民众的视角,提出了革命性的主权在民理论,这是对工业革命背景下社会矛盾的深刻洞察。他强调,主权并非个别统治者的私有财产,而是人民平等公约的基石,代表着公共利益,任何个人都无权代为行使,因为这违背了理性的原则。这一理念在西周的分封制与美国联邦制中得到了微妙的体现,两者都坚持主权完整,不可分割,法律源于人民的共同意志,这是秩序的最高权威。

然而,现实的政治实践往往偏离了这一理论。政治家们往往忽视或误解主权的本质,试图将其分割,将它视为一个可以操控的怪物。卢梭的批评犀利而直接,他指出,主权的权威不容分割,台湾问题,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更是关乎中国的完整与尊严。

卢梭的核心观点在于,主权是由人民赋予的,但同时也受到公意的约束。他主张人民主权,认为国家权力应归属于人民,政府应作为人民意愿的执行者。在中国,这种理念得到了生动实践,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结合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确保了人民公意的有效传达,使得国家权力真正源自人民,人民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

中国,作为主权在民的典范,其代议制的优势在实践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里,人民不再是政治的旁观者,而是国家决策的积极参与者,这种制度设计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总的来说,卢梭的理论在中国得到了深入且富有成效的应用,成为中国现代治理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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