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符合
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在普通班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有单一志愿编码,与其他常规志愿混合填报。
投档录取规则与其他常规志愿相同。也就是说,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中,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以在常规批次填报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剩余计划,可继续填报常规批次后续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审核表》。
考生在《审核表》指定区域签字确认后,提交《审核表》、本人父亲或母亲的
户口簿、本人6月30日前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报考人员提供其他合法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