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1、开工报告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

一种是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

2、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百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平”等的要求。

3、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

扩展资料

开工报告定义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

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

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工报告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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