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文局的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1885年3月,九江设测候所,标志江西开始以近代科学方法进行水文测验。1949年6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设建设厅水利局水文科,1956年7月,成立江西省水利厅水文总站。1988年3月,省水文总站明确为正处级事业单位。1989年1月,省水文局所辖9个地市和鄱阳湖水文局明确为副处级事业单位,1994年3月增挂水环境监测中心牌子。
2008年9月,全省水文系统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1年3月,省编委以赣编办文[2011]52号文批复同意省水文局升格为副厅级。
江西省水文局(省水资源监测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计划财务处、科技处(省水文水资源研究院)、建设管理处、水文监测处、水情处(防汛抗旱处、省水情中心)、水资源处、水质监测处、水文资料处、通讯信息处、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处)等13个处室(院、中心)。辖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南昌、九江、景德镇、鄱阳湖等9个设区市(鄱阳湖)水文局。
截至2011年12月,全省水文系统共有职工1525人,其中在职职工1034人,离退休职工491人。在职人员中,行政管理人员201人;技术人员55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8人,中级职称的223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