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8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3月28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该《条例》分总则、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生育调节、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附则8章70条,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4年3月28日,吉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仪,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将、于2014年3月28日开始,正式施行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妇的两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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