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5年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公告(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24
为进一步形成公正用人的导向和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省直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组织保证,经省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名厅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3、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4、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5、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6、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7、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8、 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9、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0、省发改委副主任
11、省经贸委副主任
12、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13、省财政厅副厅长
14、省林业厅副厅长
15、省农业厅副厅长
16、省人事厅副厅长
17、省文化厅副厅长
18、省国资委副主任
19、省旅游局副局长
20、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本省党政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直驻闽单位,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下列人员:现任副厅级、正处级职务(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的干部;或相当于上述职务的在职人员;正团职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
报名人员应具备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应是中共党员。中直驻闽单位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如本人服从调剂报考职位,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在15人以上方可开考。
2、资格审查。经有关设区市、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公开选拔办公室,经资格审查后,发给《准考证》。
3、统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所担任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在11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10名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统一面试。根据考察情况,每个职位确定5名人选进行面试。面试人员要统一进行体检,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6、决定任用。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省委按程序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任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2005年10月10日止。
2、报名办法: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报。报名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1)登录“福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站”(http://www.fjrclh.com/fjgk),填写报名表后直接点击报名,并打印出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送所在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中直驻闽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2)向省委公开选拔办公室或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送所在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中直驻闽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初审后由所在单位送达省委公开选拔办公室。
报名者在送交报名登记表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省委公开选拔办公室办公地点:省干部招待所八方大厦二层(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82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17111 87433295
传真:0591-87433170
网址:http://www.fjrclh.com/fjgk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福建省委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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