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府的概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唐王朝建业后,为了加强对地方的通知,不仅改郡为州,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还逐步确立了府制。唐朝的府制,依其形式和地位,分为三种类型:府、都督府、都护府。
隋制从周,唐初沿袭隋制,亦称总管。在唐初统一战争进行中,为加强对地方的管理,遂于各要地设总管府。武德七年,恢复旧制,改总管府为都督府。
都护府是唐朝在边疆民族地里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分为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大都护从二品,上都护 从三品。都护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它的出现是唐初边疆地区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
旧唐书职官志三: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敷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  新唐书百官四下: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  新唐书地理一:唐兴,高祖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又置都督府以治之。  新唐书百官四下: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  大唐六典卷30三府、都、护、州、县官吏:京兆,河南,太原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教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观风俗,问百姓,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
唐代,都督一般兼任治所州的刺史,出现了都督、刺史两个长官合一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都督府与治所州政府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都督府与治所州政府之间是合署办公的关系。两套僚属机构合并;另一种形式则是都督府与治所州存在着都督府官员与州级官员两套僚佐系统,这两套系统虽拥有一个长官,但并不是合署办公,而是相对独立,互不统属。都督府与其属州是上下级的统属关系,具体表现在上下级行政关系、对属州的监察职能以及军事管理职能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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