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6-10

   办理地点与咨询电话:

  1.和平管理部

  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电话:024-22713659

  2.沈河管理部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电话:024-23936201

  3.铁西管理部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电话:024-25891893

  4.皇姑管理部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电话:024-23495673

  5.大东管理部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电话:024-24357993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电话:024-23751057

  7.沈北新区管理部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电话:024-89601612

  8.苏家屯管理部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电话:024-89138568

  9.新民管理部

  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电话:024-27627763

  10.辽中管理部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电话:024-87828903

  11.法库管理部

  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电话:024-87115883

  12.康平管理部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电话:024-87338256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拓展:沈阳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指南

  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申办人须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2)申办人须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

  (3)申办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所属号段必须是辽宁省内的移动或联通的手机号段,非省内手机号码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办理材料: 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如需代办代,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办人或代办人,持所需申办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选择要开办的短信服务业务并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登记手机号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注意事项:

  (1)每个公积金账号及借款合同号仅对应一个手机号码。

  (2)已办理短信签约的客户所登记的手机号码要真实准确。如果手机号码变更或遗失, 要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

  (3)对于没有及时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所造成的短信误发引起的一切纠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短信服务用户范围:移动、联通本省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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