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已去世,奶奶见在,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想改成父亲的名字,

姑姑口头答应办理公证,请问继承,赠与,买卖那种方式适合我这种情况
希望办理的快,手续简单
可以做放弃继承的公证吗?父亲能够继承多少份额?谢谢

第1个回答  2011-06-15
赠与和买卖费用基本一样,都很高。建议以后做继承划算,为什么是以后继承呢,房产是你爷爷奶奶共同财产,你奶奶还健在,所以还不存在继承一说,只能说继承你爷爷的50%,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就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到位,去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公证,做好了你就可以继承爷爷的50%,奶奶的50%要等她百年后再继承,也可以到以后一次性办理继承全部,继承费用是一点点!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1-06-14
继承很快
可以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如果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愿意放弃继承权的话,你爸爸可以继承全部份额。

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必须是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办理。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你爷爷的父母(如不在了要提供死亡证明),你奶奶,你爷爷的子女(你姑姑、你爸爸等)。缺一不可,不可代办。
办好后,就可以直接去房管所办过户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13
我认为应该是赠与比较好,当然最好大家都没有意见,最好不要放弃公证以免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你父亲应该会与他姐妹平分你爷爷的一半把。当然在你奶奶同意的情况下,因为你奶奶是第一继承人。
第4个回答  2011-06-13
可以办理买卖和继承,或赠与和继承,还是第一种省钱,赠与契税是4%,买卖契税是1.5-3%,公证费是一样的。
第5个回答  2011-06-13
房主已经过世,你只能办理继承啊,赠予和买卖都是当事人在的时候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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