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规划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发〔2011〕45号文件核定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69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处长(主任)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1名、共青团负责人1名),副处长(副主任)领导职数15名。内设机构级别按长发〔2001〕36号文件确定。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县级),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其中,局长1名(副县职),副局长2名(正科职),人员编制在市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长沙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为长沙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副县级),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规划局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分局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核定5个分局行政编制各7名,其中书记、局长各1名,副局长各1名。
长编委发〔2009〕2号同意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在城区下设执法大队,增加人员编制18名;执法支队人员编制由13人调整至31人;长编委〔2009〕1号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增加人员编制6名,研究室人员编制由5人调整为11人。
(旧)2009年底实际在编187名(其中市局编制62名,分局编制47名,执法支队编制31名,研究室编制11名,局信息中心编制36名<在编人员中不含政府雇员与临聘人员>)。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副调研员5名,处长(主任)14名,副处长(主任)13名,主任科员25名,副主任科员13名,经开分局正副局长各1人;城区5个分局书记、正副局长15人(不含二级机构)。博士1名,研究生22名,大学本科学历145名,专科学历17名,中专及以下学历2人;注册规划师29名,注册建筑师2名;中共党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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