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2019年7月1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扩展资料
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体检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