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几年前我姥姥的房子拆迁后分的房子当时写成我妈的名字了,但是我舅舅不同意非要我们五万块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几年前我姥姥的房子拆迁后分的房子当时写成我妈的名字了,但是我舅舅不同意非要我们五万块钱,当时我们付了三万现金打了个两万的欠条,欠条写的还是欠我三舅钱,现在我家经济有点困难,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没有金钱交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第1个回答  2020-10-23
你姥姥家房子写成你妈的名字,你舅舅要五万块钱是合理的,因为房子是老人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所以给舅舅钱必须的,如果条件不好,可以缓期再付,但不给是不合理的,上法庭也是应该给的,
第2个回答  2020-10-23
从法律上来讲,应该有的,这属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3个回答  2020-10-23
没有其他约定你舅舅要求是对的,你所写的欠条也具有真关性,法律责任,,自己舅舅可以慢慢还。
第4个回答  2020-10-23
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亲情无价!欠条也就还有两万块钱了,因为区区两万块钱,没有必要跟你舅舅弄得绝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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