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每年固定放火炮的地方在哪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泸州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城市建成区除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有条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条件燃放区域按照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不同,分集中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
  泸州市内集中燃放的区域为:江阳区城西16号路驴子湾公园绿化带以外空地、百子图广场、馆驿嘴河滩空地。龙马潭区小市王爷庙河滩空地;香颂半岛外河滩空地;沿江路外滩一号外河滩空地;鱼塘街道琴台路檀香木书空地;高坝北方苑十字路口两侧空地区域。纳溪区河西滨江路临长江河滩地、河东麒麟新城空地。
  禁止燃放的区域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沱江一桥桥头至污水处理厂滨江路(绿化带以外河滩空地除外);沱江滨江路红星渡口上下100米范围内的河滩地。重要军事管制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化工集中园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西南商贸城、居民棚户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疗养院、商业区域、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公共绿化带、山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燃放烟花爆竹时,切勿在城市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城市下水道、污水排出口、化粪池等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并向他人、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烟花爆竹。燃放时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第2个回答  2016-02-15
西南商贸城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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