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太原市尖草坪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09
各乡(镇)、街办教管中心,区属小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6号)和《太原市关于2015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并教基字〔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或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教育局根据本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
2.严格执行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育局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教育局准确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情况,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与本市户籍子女同等待遇。
二、工作体制
2015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局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地区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三、招生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15年尖草坪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晓红 区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高降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闫阳中 区教育局工委书记
李俊宝 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荣迪 区教育局工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冯如利 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万福 区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降文(兼)。成员由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太原市的统一要求制定本辖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的具体办法,组织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合理划分各小学学区范围,监管各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确保本辖区学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各小学校: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具体组织做好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并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督查。
五、报名条件
1.凡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5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3.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四证”和《居民户口簿》。即:《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
六、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管理体制,在市的统筹下,由区教育局依据2015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情况,对辖区内全部公办小学(含市属学校)学区进行调整划分,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1.学区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摸底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学区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巷、社区、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3.学区实行公示: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校学区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4.学区划分情况
(一)村办小学招收本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区直属小学学区划分情况(见《关于尖草坪区2015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的通知》文件)。
七、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今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报名时间统一规定为7月5日—15日。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工作。
1.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5日—10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对口学区小学进行报名。各学校对已填写《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及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人员在审核时填写“2015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初审汇总表”,实行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于7月11日—15日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居住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随迁子女及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人员在审核时填写“2015年太原市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初审汇总表”,实行谁初审、谁签字、谁负责。
2015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下午18:00。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区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45人之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
2.各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接收适龄儿童报名,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实际居住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到学区内的学校报名入学,
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3.本市户籍的集体户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开具无房证明),按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口入学。
4.本区户籍非本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报名入学,对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到对口学区小学报名入学。对于不能提供房产证明的(即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学,但不得择校。
5.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信息登记时家长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监护人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到对口学区小学报名入学。对于不能提供房产证明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相对就近入学,但不得择校。
6.户籍和户主不是直系血缘关系的搭户的适龄儿童,按照其监护人的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7.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新生入学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登记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由教育局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8.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与民办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教育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9. 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到学区小学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八、入学流程
1.精心组织,登记信息
按照太原市2015年小学入学工作文件精神,为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继续采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对今年入学的新生进行信息采集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30日。(信息登记工作已顺利完成)
2.摸底调研,调整学区
入学信息登记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各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3.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区教育局按照太原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所辖区域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下达各小学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4.公开信息,组织招生
各小学要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小学要通过各种形式公示小学招生工作涉及的学校性质、办学特色、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工作流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太原市确定的统一时间组织招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工作,并按照“2015年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的要求录入报名学生的相关信息,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接受入学报名。
5.核查资格,发放通知
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体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
6.注册学籍,均衡编班
各小学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通过建立学生信息库等措施,严格控制热点学校的学生非正常流入。
2015年8月26日上午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九、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期间教育局将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地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开制度
教育局及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小学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3.严守工作底线
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实验班等。
4.做好咨询接待
教育局和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良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040564,5640545。
5.加大监督检查
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教育局将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小学入学责任倒查和评估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反馈区人民政府。
6.强化执纪问责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十、深化专项治理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问题是省委确定的教育领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2.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
3.教育行政部门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整治重点、基本政策、实施办法和查处措施,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附件:2015年尖草坪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尖草坪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2015年尖草坪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1.2015年4月中旬转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意件》至各小学。
  2.2015年4月20日—30日,组织进行全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
  3.2015年5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信息登记情况,结合各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适当调整各小学的学区划分范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所辖区域小学入学工作方案,下达各小学招生计划。
  4.2015年6月上旬,区教育局将小学入学工作方案、各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
5.2015年6月下旬,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公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工作程序等
  6.2015年7月5日—10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报名。
  7.2015年7月11日—15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入学报名。
  8.2015年7月16日—31日,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小学入学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9.2015年8月5日,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10.2015年8月26日上午,组织进行小学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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