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云星·钱隆御景公租房可报名选房 共114套房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8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的规定,为做好2020年南宁市市本级第一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确保报名选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云星·钱隆御景项目,位于兴宁区长堽三里一巷18号,配建公租房共210套,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单位为广西金恒房地产公司,公租房的租金收益及运营管理均为广西金恒房地产公司。按照有关约定,本次推出的公租房房源为114套,主要面向社会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分配,其中:一房一厅76套(户型面积约58平方米)、两房一厅38套(户型面积约60平方米)。

(二)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为11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3元/平方米·月。

二、报名范围

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4日00:00至2020年6月10日23:59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2.线下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段内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

咨询电话:0771-5716492

市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四、配租户型标准

在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套公租房。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一)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户型;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户型;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户型。

五、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的确定规则,可通过“南宁选房网”或“绿城选房网”等网站平台查询。

六、选房分配及合同签订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为做好疫情防控和便民服务工作,本次选房为线上选房,不再设置现场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和线上选房相关事宜将与本次选房报名入围名单同时公布。

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持主申请人身份证及中国银行储蓄卡等相关材料与社会投资公租房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七、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的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然后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由社会投资公租房产权单位发放房屋钥匙。

八、相关责任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平台

1.市住建部门政务网http://zjj.nanning.gov.cn

2.授权的南宁选房网:http://www.nnfcxx.com/

3.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

网的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

有关公租房保障的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南宁选房网”及“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

(二)用户注册

报名家庭应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公租房项目前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来源:南宁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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