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家人1990年从广东省海丰县赤石镇搬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以前因为孩子要在惠阳这边读书的原因,所以就将海丰户口改为现在的惠阳户口,在来惠阳这边之前,我们在海丰县已经分到了耕种的田地, 1990年之前我们一直都有向国家交公移粮!那时候生产队没有做有关田地的证明给我们。现在,海丰县的农民把我们的那些田地据为己有,并且卖出去了,现在这些地已经归集体生产队所有。 那我们有没有权利要回这些田地呢?因为我们在惠阳这边做工,所以不知道海丰县的农民私底下卖掉了我们的田地!! 跪求回复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