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1、正高级教师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级教师: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1、思想品德标准
思想品德标准要求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2、知识水平标准
知识水平标准要求教师要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业绩成果标准
业绩成果标准要求教师要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