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为期一年,住了三个月想换房,中介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怎么办

想咨询一下关于租房的问题: 租房的时候签的是一年的合同,但是住了三个月之后想换房子。 签合同的时候有口头协议,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是不扣押金的, 并且合同上并没有违约金这么一回事。 但是现在当我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的时候,中介却说,一个月之后房子若没有租出去,一个月之后的房租是从我的押金里面扣,直到租出去为止。 请问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 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7-03
【法律分析】
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第一,您和对方达成的是房屋的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是一年,有约必守是最基本的原则,那么在房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不适宜居住的情形时由于您单方面的原因想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构成违约。既然违约了,那么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守约方进行赔偿。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后的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是可以事后协商确定的。实在协商不成的,需要根据对方的损失进行衡量。也就是说违约了就要对守约方进行赔偿,事先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意味着违约不需要承担责任。
第二,在确定了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守约方进行赔偿之后,那么关键问题就在于如何进行赔偿了,赔偿多少数额。您在咨询中所说的“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是不扣押金的”应该是指在一年期限快到时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不扣押金,也就是它的前提是合同正常履行。而现在您在租赁了三个月之后就要求退房,这是违约,属于合同的非正常履行,您的提前解约导致中介无法继续收房租,房子要空置,会遭受损失,那么您当然需要赔偿。但是对于赔偿而言,中介所说的直到房屋租出去为止也不合理。具体的违约赔偿,需要根据对方的损失进行考量。关于赔偿的数额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我们认为赔偿对方一到两个月的租金还是比较适宜的。
【行动建议】
您的行为构成违约,违约之后必须进行赔偿,这是最基本的法理,也就是说对于您的违约行为,您是肯定要进行赔偿的。对于赔偿的数额,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当地的调解组织寻求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赔偿数额进行判决。但是我们依然建议您如果能和对方协商解决的,尽量协商解决,这也避免了您投入过多的精力于纠纷解决之中。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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