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从报警到立案要多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7
两个月是从受案登记到立案最长时间两个月,而非侦查期限两个月。
侦查期限没有固定时间,如果是派出所的案件一般来说都是一些因果简单的案情,相对侦办时间会比较短,遇到案情复杂的或有专门业务管辖的都会进行移交处理,比如重大刑事类案件,移交刑警队,经济犯罪类移交经侦,涉恐移交国安等,具体管辖情况每个地区可能稍有差异等。
一个案件十天八天天侦办结束也正常,最后走撤案或者直接移交走,一二十年无法结案也有可能,很多案件真的是未达到撤案标准也无法移交检察机关,只能一直挂着,久而久之成为积案。如果把无法侦破的案件称之为完美犯罪的话,这种积案可以称之为完美犯罪了。
如果硬要说两个月的话就是治安类案件,在向上级申请的通过的话,最长办理期限是两个月。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第2个回答  2022-06-29
两个月是从受案登记到立案最长时间两个月,而非侦查期限两个月。
侦查期限没有固定时间,如果是派出所的案件一般来说都是一些因果简单的案情,相对侦办时间会比较短,遇到案情复杂的或有专门业务管辖的都会进行移交处理,比如重大刑事类案件,移交刑警队,经济犯罪类移交经侦,涉恐移交国安等,具体管辖情况每个地区可能稍有差异等。
一个案件十天八天天侦办结束也正常,最后走撤案或者直接移交走,一二十年无法结案也有可能,很多案件真的是未达到撤案标准也无法移交检察机关,只能一直挂着,久而久之成为积案。如果把无法侦破的案件称之为完美犯罪的话,这种积案可以称之为完美犯罪了。
如果硬要说两个月的话就是治安类案件,在向上级申请的通过的话,最长办理期限是两个月。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第3个回答  2021-11-23
做笔录和立案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受理”,二是“立案”。不论任何问题的报案都是要受理的,做笔录、接受报案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进行初步调查都是受理的工作范围;当对受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后,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他们会移送给其他执法机关处理,案件不属于违法的,会作出不立案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属于他们管辖并有相应证据的,会立案调查(刑事案件称为侦查)。
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报案的,如果情节达不到立案标准就不予立案,举个例子来说,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才能立案,少于500元的则不予立案,情形有很多种,时间也不同,你在网上搜搜这个题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估计对你有些帮助!
第4个回答  2021-11-23
做笔录和立案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受理”,二是“立案”。不论任何问题的报案都是要受理的,做笔录、接受报案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进行初步调查都是受理的工作范围;当对受理的情况进行审查后,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案件,他们会移送给其他执法机关处理,案件不属于违法的,会作出不立案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属于他们管辖并有相应证据的,会立案调查(刑事案件称为侦查)。

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报案的,如果情节达不到立案标准就不予立案,举个例子来说,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才能立案,少于500元的则不予立案,情形有很多种,时间也不同,你在网上搜搜这个题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估计对你有些帮助!
第5个回答  2021-11-23
一般情况下,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需先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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