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考驾照的权利 放出权力的笼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2
我国“驾考”将进行改革,驾照自学自考或成为现实。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调研车驾管工作时表示,将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这一呼声日益强烈,自学自考驾照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从法律上讲,允许个人自行申请驾考并不是技术和安全问题,更不是利益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严肃法律问题。驾校强制培训被认为是申请驾驶证的强制前置要件,但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对驾驶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并没有禁止个人开展驾驶培训。因此,个人申请驾考通过驾校考试是完全于法无据的,与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相违背。

驾校强制培训的弊端不仅在于其为权力寻租提供了腐败的土壤,还容易导致行业垄断和考生与教练、考官之间的权力寻租。司法实践中,曾有判决驾校强制培训违法的案例,如“樵彬诉深圳市车管所案”。早在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因没有驾校培训记录申考驾照被拒,随后成功申领了驾照。

因此,应该把驾考作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一个现实突破口,把自主申请驾考的权利放出权力的笼子,取消驾校强制培训这一涉嫌违法行政许可的做法,以实现自学自考驾照。这样既能尊重公民基本权利,又能促进驾驶培训市场的竞争,避免驾校与车管所等主管机关之间的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