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商家,开店的,现在客人买了东西说要开票,我们跟客人说加6点的税后,便可开票。而且我们营业区也贴着指示牌,所有标价是不含税的,如果要开票,税款需另加。但是客人不愿意,说要去税务局投诉,请问我们加税点合法吗?客人如果真的这样做了我们有理还是客户有理呢?
还有,客人要了这样的票过去通常都是拿去干什么用的呢?抵税?报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想,反正他们是公司报销的,加不加税对他们也没什么关系呀,都是公司买单呀,对吧? 还有抵税我不太了解,请达人详解,谢谢!
可是现在增值税不也是这样吗?加税了才能开票。而且我们也是正规的裁剪发票,也都是要交税的。为什么我们的就加税点就不合法呢?
其实我们的理由或做法、动机很简单:价格比别人低了,就不喊税价了。标价高人家又嫌我们贵。。。
索性来个最低价(裸价,不含税),谁要开谁+钱。毕竟开票的人还是少数,有些是个人需要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