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仇杀情夫家三小孩后服毒自杀,她怎么能下的了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1
2021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广西玉林市容县陈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共有4人死亡。

据悉,犯罪嫌疑人是陈村村民,女性。被杀害的3人均为小孩,一个女孩,两个男孩,犯罪嫌疑人在残忍将3个孩子杀害后,自己也服毒自杀。

犯罪嫌疑人为何对3个孩子痛下杀手?这要从孩子的父亲谢某说起。

谢某和犯罪嫌疑人原本都有自己的家庭,也都有自己的孩子,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开始交往,并渐渐发展到情人关系。

情到深处自然会有一些山盟海誓,在某次约会之后,谢某对犯罪嫌疑人承诺,自己想要和她双宿双飞,开辟新生活。

但是前提是各自都需要先离婚,把当前的婚姻状况给解除了,才能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按道理这样的想法是没有问题的,虽然双方违背伦理道德,可是想到先离婚再私奔,也算合法。

于是,犯罪嫌疑人很快和自己的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至于说她的丈夫为什么痛痛快快的答应了离婚,我估计大概率是她净身出户作为条件。

在她离婚之后,就开始静静等待自己的情夫谢某,盼望着他也可以早日办理好离婚,然后和自己名正言顺的生活在一起。

谢某的想法一经说出,就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没有任何一个人支持他。迫于压力,谢某就带着妻子外出打工,想要躲避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找不到谢某,又看自己婚也离了,现在是一无所有,所以一时愤恨难平,就在1月16日带着农药赶到了谢某家。

仇恨已经让此时的犯罪嫌疑人丧失了理智,她残忍的将谢某的3个孩子杀死在房间内,然后就喝下自己带的毒药,服毒自杀。

我想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就是你谢某辜负了我,我虽然找不到你,但是我可以伤害你的孩子,让你感到后悔和自责,这样的感受可能让你自己承受伤痛更痛苦。

谢某如今的境地,绝对不好过,确切的说,自己的3个孩子虽然是犯罪嫌疑人所杀,却是因自己而起。

他会一辈子生活在内疚和自责中,而他的妻子在痛失3个孩子的时候,还会继续和他生活在一起吗?并且是因为自己的丈夫出轨,遭到情妇报复的情况下,我想99%的女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是要离开他的。

谢某在背叛家庭和妻子的时候,冥冥中就种下了因,如今的局面就是当初种下因的果,只是这个果太残忍,太让人伤心难受。

我们谴责犯罪嫌疑人的残暴,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没有欠她什么,只因他们是谢某的孩子,就对他们下此毒手,可见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在案发时已经严重扭曲。

她虽已经服毒自杀,可是从 情感 上来讲,她的死不足以赎罪。

而谢某本人虽然没事,但是他也应该受到谴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他害死了自己的3个孩子。

除了无辜的孩子们外,谢某的妻子也是最大的受害者,丈夫出轨,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3个孩子,她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

虽然谢某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都不道德,有违 社会 公序良俗,也挑战了 社会 的道德底线,可是面对如今的局面,非常想说说“如果”。

如果谢某遵守当初的承诺,履行了诺言,背叛了家庭、妻子和孩子,跟犯罪嫌疑人走在一起,虽然他们两人可能会遭受指责,但是孩子们应该不会遭此横祸。

如果从这个层面来说,谢某当初如果执意离婚,结果反倒是好的。

如果两人之间只是偷情,不牵扯家庭的话,虽然依然违背道德,可也不会造成比现在更坏的后果。

当今的 社会 ,很讲究契约精神,无论是道德不道德的契约,在双方之间都应该遵守,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如果没有把握,就不要轻易许诺,诺言一出,双方的契约就开始建立。

理智之人,面对一方“毁约”,会选择理智的方法和心态去对待。极端之人,面对对方“毁约”,则会选择极端的方法来“处理”问题。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实际上就是契约精神的前提,话说出来很容易,但是要考虑是否能做到。难做到的或者压根做不到的,就不要轻易许诺。

她的心太狠毒了,因为情夫不离婚,而把情夫家的三个幼小的孩子给杀了!

杀人者姓李,被杀的姓谢,李的老公在外打工,李和谢发生了婚外情,后来李和老公离婚,李要求谢也离婚,招到拒绝,恼羞成怒就来到谢家,把他家孩子都杀了,最后自己也服毒自杀!

李虽然死了!可是她做的这些事情,真的是丧尽天良!作为一个女人,不守妇道,给别人偷情,这本身就是件不好的事情,李还丧尽天良的把人家孩子杀了!

谢也不是个好东西,自己有老婆有家有孩子,不好好的过日子,非得弄这样的婚外情,导致家破人亡,最苦的是孩子妈妈,最无辜的人,最后怎么生活下去!

李罪恶滔天,谁欠你你找谁,何必牵扯到孩子!人还是安稳些好,别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是会有伤害的!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据了解,谢某与情妇之前都处于已婚状态,谢某曾向其情妇许诺,今后会离婚并和她再婚情妇信以为真,选择了与自己的丈夫离婚。然而由于谢某一家经过家族会议的讨论后拒绝接受其情妇,谢某只得向情妇改了口,收回了之前的约定。

情妇没想到谢某竟会选择毁约,觉得自己为了谢某白白付出了这么多,放弃了这么多,最终换得这样一个一无所有无家可归的局面,实在是无法接受。心中的怨气逐渐堆积,最终造成了这次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发生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还是谢某和他情妇双方的出轨行为。两人在已婚状况下对各自家庭不负责任的行为早已为情妇最后的犯罪埋下了种子。

谢某的妻子长期在外务工,谢某和孩子呆在老家。谢某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男子,感到寂寞和空虚这些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出轨同村的已婚妇女,这就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也缺少道德的行为了。

而谢某的情妇同样在已婚的情况下,出轨了妻子在外打工的谢某,还不惜为了谢某抛弃丈夫,同样需要受到道德方面的谴责。她本就应该料想到自己的这一系列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可她却被谢某的承诺迷住了双眼,失去了理智和最基本的判断力。

情妇的行为实在是太不理智且太过丧心病狂了。三个孩子在这一事件中完全是无辜的,他们并不应该因为自己父亲的恶行而失去生命。犯错的是谢某,不履行司机承诺的也是谢某,如果要报仇,情妇也应该将矛头对准谢某。

如今自己服农药自杀,谢某却依然活着,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谢某甚至还有机会继续他的浪漫史。

其实事件中最可怜的还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为了一家的生计,她不得不离开丈夫和三个年幼的孩子,独自一人出门在外,辛苦打工赚钱。然而她却不知道自己的丈夫竟然背着她出轨同村妇女,甚至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更令她无法想象的是,因为丈夫的出轨和毁约,自己的三个孩子都惨遭丈夫情妇的毒手,失去了年幼的生命。

我真的很难想象她应该以什么心态面对这一局面。丈夫出轨、孩子惨死,回老家还要接受邻里的非议,她的未来该怎么过下去,实在令人唏嘘。

事发时间:2021年1月16日。

事发地点:广西玉林容县。

事件:该县陈村一谢姓男子,其三个孩子被杀害。杀人嫌疑人乃该村村民,女性。该女子杀人后,服农药自杀。据悉,谢某与该女子为情夫情妇关系。该已婚女子为达到与谢某结婚目的,已经离婚。而已婚谢某因某种原因没有离婚,没有满足与该女子成婚之承诺。

对于这一恶性件事,我有问必答的看法是,具有典型的报复杀人性质。从其选择谢某三个孩子下手来看,该女子想法应该是,如果选择谢某作为报复对象,恐很难达到报复目的。但因情不得而生恨,恨到已经使她伤失理智,才对谢某三个弱小孩子痛下杀手。

从该女子杀人后服用药自杀来看,该女子似乎早有鱼死网破打算。但从其报复对象来看,即使鱼死网破,应该,也只应该是谢某才对。而选择对其孩子下手,只能认为该女子内心险恶,其心理状态已经到了严重扭曲程度。

从谢某的行为表现来看,他的做法显然是在玩火。玩火无疑是在冒险。只不过这把火烧在了他那三个无辜的孩子身上。面对如此结果,相信,他的后半生会在悔恨与羞耻的巨大阴影中度过。

由此可见,玩婚外情也好,搞婚内出轨也好,都是一种冒险。而谢某冒险的恶果发生在他三个孩子身上,真的让人难以接受。唉!可怜的三个孩子,毕竟他们是无辜的,毕竟他们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16日下午4时许,广西玉林市容县陈村发生一起凶杀案。据该村村民称,是当事人谢某与情妇产生矛盾,情妇上门把三个小孩杀害后,喝农药自杀,三个小孩和情妇都当场死亡。

被杀害的小孩父亲谢某与同村已婚妇女有染,两个人情到深处,谢某说要娶她为妻。于是两个人商量,各自回家把婚离了,再双宿双飞。

犯罪嫌疑人很快回家把婚离了,可能她老公觉得强扭的瓜不甜,既然老婆外面有人了,那就成全她。离了婚的犯罪嫌疑人,一心一意等着谢某离婚娶自己。

谁知谢某的家族开会议不同意谢某娶犯罪嫌疑人为妻,也不准他离婚。谢某没办法,只好带上老婆外出打工,躲避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到处找谢某未果,于是心生恨意,要报复谢某。

1月16号那天,犯罪嫌疑人带着一瓶农药来到谢某家里,把谢某的三个小孩杀害了,然后自己也服毒自杀。被杀害的小孩分别是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等医生赶到时,都已经抢救无效死亡了。

谢某明知自己和犯罪嫌疑人都是有家庭的人,却不顾伦理道德,贪图一时的快乐,毁了两个家庭,让三个孩子成了他们婚外情的牺牲品。

如果谢某的家族没有阻拦谢某离婚,是不是就不会这样的结局呢?一段变了味的婚姻,一个变了心的男人,还有挽留的必要吗?

既然他们两个相爱,何不放手成全他们?因为谢某的背信弃义,让三个孩子惨遭报复,真的是太凄惨了。既然做不到给对方幸福,不能给对方一个家庭,何必轻易承诺?

在这段婚外情里,谢某和情妇两败俱伤。犯罪嫌疑人失去了家庭和自己的生命,谢某失去了三个孩子的生命,也保不住自己的家庭。谢某的妻子还会继续和他保持婚姻吗?任何一个女人都会选择离开了。

在这段婚外情里面,受伤最大的是谢某的妻子,因为谢某背叛家庭,失去了三个孩子,对于一个母亲来讲,该是何等悲痛?她又是多么的无辜?

幸好犯罪嫌疑人的老公最明智,留不住的人,就放手让她去吧,不然还是连累到自己的家庭。犯罪嫌疑人因为谢某的中途变卦,散失理智,把怒火对准三个无辜的孩子,也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真是太不值得了。

这段婚外情,没有谁是赢家,只是可怜了三个孩子和孩子的母亲。

婚外情就是饮鸩止渴,都不过是逢场做戏,哪有什么天长地久?每一段婚外情后面,都是血的教训。有了家庭的男女,要禁得住诱惑,要对家庭负责任。

再轰轰烈烈的爱情到了婚姻里面终归会平淡,那些柴米油盐的生活才是婚姻本来的样子。不甘寂寞,不甘平淡,那就不要轻易套上婚姻的枷锁,不要伤害无辜的人。

所以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不要用欺骗的方式得到对方,那样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最后害人害己

这都是因为男女双方对各自的婚姻不忠造成的后果。既然都知道彼此都有家庭又何必去招惹对方,孩子何其无辜却因此丧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男方既然没有离婚的打算就应该克制一自己和女方保持距离,女方也不会因为情伤而失去理智化身为魔做一些不可挽回的事!

如果女子离婚之前,先了解情夫家是否同意离婚,自己可能就不离婚,可能就下不了手,可是没有如果,可怜的三个小孩啊,都是自己父亲种下的因果,婚外情害了不少个家廷,要保护好自己家廷,

“自古奸情出人命"这一亘古不变的定律屡试不爽,可是这次丧命的不是两个当事人,祸降到了三个无辜的孩子身上。

广西玉林35岁的谢某某,与妻子在外地务工,婚后生育了一女两儿。本来是挺幸福的一家人,可是三个孩子突然被人杀害了。

是什么人因什么原因对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痛下杀手?原来是因为孩子的父亲谢某某在婚后认识了同村一名已婚妇人张某某,两人多次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由于双方产生矛盾,情妇张某某上门杀了三个孩子后,当场喝农药死亡。

一场风流韵事最终变成悲剧收场,教训极其深刻,代价不可谓不沉重。从这起事件给我们带来更多思考。

三个孩子的死亡,从表面看是被心狠手辣的情妇张某某所为,还不如说是死在了孩子父亲没有管住下半身,随意在外拈花惹草上。如果不是孩子的父亲谢某某在外面与女人鬼混,三个孩子也不可能幼年早逝。

必须谴责已经畏罪自杀的张某某,自己不守妇道,和别人发生奸情产生矛盾后。不去找当事人理论。将一腔怨气撒向了三个无辜的孩子,难道你们那个见不得人的事,出了矛盾是因为孩子们的过错。冤有头债有主,你这不成了头痛医脚了吗?

孩子的父亲受到良心谴责活该,最受伤害的是孩子们的妈妈,养三个孩子不容易。瞬间痛失三个子女,其心悲伤难以言喻。为孩子们报仇是没有了机会,因为杀人犯已经畏罪自杀,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但民事诉讼法来维权还是可以的,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就凶手的个人财产进行民事赔偿。

这起惨案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守住道德底线,婚外情固然刺激,但这种踩雷的行为,稍有不慎将会招来灭顶之灾。

现在在外面找情人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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