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的基准。超生罚款标准不是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大或其常委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决定的。其中,具有法制定权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制定市计划生育条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