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07
2022年 河南 科技学院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形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了保证人才选拔的效果,保证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形式,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做到公平和科学。

线上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河南科技学院各 二级 学院会议室等场所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符合条件的场地参加复试。

对于线上复试,我校统一采用“云考场” 视频 会议平台。同时为确保万无一失,各二级学院均需准备一套备用复试平台,并纳入培训和演练 工作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指定软件,并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本单位线上复试顺利进行;同时,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参与复试人员技术培训,使复试人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技能和流程。各二级学院应提前告知考生线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遇到问题逐一解决。考生应提前测试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各二级学院反馈。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专家集中在各二级学院会议室等场所进行 面试 。需要配备至少两台笔记本电脑(或两台台式机、高清摄像头)、投影仪/电子屏幕、全向麦克风、摄像头、音箱、摄像机等设备。

2、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 宿舍 或学校统一安排的场所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务必要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包括环境条件、网络条件、软件准备、硬件准备等等。考生需要准备一个安静的独立房间,有宽带网、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的网络条件,下载安装复试所用的软件,安装两路摄像头,准备好麦克风。如果个人有困难,请与报考的二级学院联系,二级学院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网络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河南科技学院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 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满分100分。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安排在每一位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40分。内容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线上复试主要以口试方式进行。应优化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4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内容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线上复试主要以口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学校规定分数者不予录取。

5、规范复试程序。各招生单位要建立“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确保公平、规范。切实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同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 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除对导师方录音录像外,还要进行“录屏”处理,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录音录像录屏资料由二级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备查。线上复试题目由各二级学院命制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复试 分数线 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 就业 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 毕业 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协议,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录取程序

1、各二级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最终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 学习 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排名: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第一 志愿 、调剂志愿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在前。调剂志愿考生按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排序。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复试合格的考生,应全部予以拟录取。研究生处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分配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拟录取”,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各二级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准 考证 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其排名、拟录取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

各二级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必须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若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中,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另行公示。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 新生 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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