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时的财产线索问题

公司拖欠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公司赔偿我3万元。可是公司即不上诉也不执行裁决一直在拖延,于是我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填写申请表时才注意到,要求提供财产执行线索,一般来讲应该是公司的银行账户。现在我面临两个大问题:

问题一:
法院能否出具证明,让我拿着到税务或工商提取公司银行账户?

问题二:
老板一直用个人网银发工资到卡里,甚至公司在仲裁时提交的证据也有他给
我补发工资的网银转账电脑截屏,截屏中有老板个人的银行账号。请问老板提交的仲裁证据里的个人银行账号能作为执行线索吗?

另外,怎样能找到公司名下的其它可被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汽车、房产……

  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这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有效实施,对申请执行人实现执行债权是有益处的。
  对于申请执行人查取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因为能力不及或受限时,可以依据初步线索请求法院查询,同时现在很多地方法院为了方便执行申请人调查,制定了申请法院“调查令”程序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法院调查令去调查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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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9
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第2个回答  2010-10-13
老实说 法院不会出具任何证明让你获取对方账号的 其实你诉讼前 就应该申请诉讼保全的 既然 事情到这一步了 就得找律师了 查对方的财产线索 有机会可以在执行前在保全一次
还有老板是不是 公司的法人?
车管所 房管局 。。。。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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