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公司赔偿我3万元。可是公司即不上诉也不执行裁决一直在拖延,于是我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填写申请表时才注意到,要求提供财产执行线索,一般来讲应该是公司的银行账户。现在我面临两个大问题:
问题一:
法院能否出具证明,让我拿着到税务或工商提取公司银行账户?
问题二:
老板一直用个人网银发工资到卡里,甚至公司在仲裁时提交的证据也有他给
我补发工资的网银转账电脑截屏,截屏中有老板个人的银行账号。请问老板提交的仲裁证据里的个人银行账号能作为执行线索吗?
另外,怎样能找到公司名下的其它可被执行的财产线索?比如汽车、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