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6
九一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又称沈阳事变;日本称满洲事变,因中国东北被日本称作满洲)指1931年9月18日在中国东北爆发的一次军事冲突和政治事件。冲突双方是中国东北军和日本关东军。九一八事件爆发后,日本与中国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在日本国内,主战的日本军部地位上升,导致日本走上全面侵华的道路。这次事件爆发后的几年时间内,东北三省全部被日本关东军占领,因此被中国民众视为国耻,直至今日,9月18日在中国许多非正式场合都被称为“国耻日”。

华北事变
1935年驻华日军为了进一步侵略中国而策动华北各省脱离南京中央政府,实行“自治”的一系列事件。其目的是为分离和蚕食华北。1933年驻华日军以武力迫使南京国民政府签订《塘沽协议》 华北事变后,由于战略重点转向准备对苏作战和防范英、美,其侵略方针由单纯的武力征服改变为在继续准备发动武力进攻的同时,全力推行“华北自治运动”。华北事变是日本侵略中国、称霸世界的一个重要步骤,虽一时得逞,但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华北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七七事变
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七七卢沟桥事变,是1937年7月7日发生在中国北平的卢沟桥(亦称芦沟桥)的中日军事冲突,日本就此全面进攻中国。七七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为实现它鲸吞中国的野心而蓄意制造出来的,是它全面侵华的开始。

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攻陷中国的南京之后,在南京城区及郊区对中国平民和战俘进行的长达6个星期的大规模屠杀、抢掠、强奸等战争罪行。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而日本学者则众说纷纭,但有部分人却试图抹杀事实。

以上是几个大事件,其他的太多了,日本侵略者所到之处,烧杀淫掠,无恶不作,犯下滔天罪行。典型事件还有潘家峪惨案、七三一部队用中国活人作实验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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