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13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如果当事人能及时归还,可以不用追究责任;
如果无法及时归还的,可以报警处理,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挪用资金数额: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归个人使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综上所述:行为人和被害公司是合作关系、承包关系,二者之间属于平等的民事关系,行为人不是员工等隶属关系,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符合本罪的主要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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