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本取信文言文翻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7

1. 文言文 商鞅立木取信的重点翻译

原文

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自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分析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编辑本段]注释

①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②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③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④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⑤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⑥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⑦君嗣:继承人。

⑧期年:满一年。

⑨明日:第二天。

者,的人

徙,搬

以名不欺,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

2. 《立木取信》的文言文及翻译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3. 《立木取信》翻译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4. 商鞅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

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5. 商鞅立木建信第2段翻译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怎么按了匿名了呢。. 未央

6. 商鞅立信的古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注:①令:指变法的命令。 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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