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年8-20号学校带到一厂里实习,签了三方协议,到期时间是2019-12-31,现在学校突然变卦说2020-1-15才能走,且学校会有系领导代续签。若是12-31走了就不给12月的实习工资,想走,该怎么办?如何应付学校和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