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变商品房结构变更的问题

您好,刘律师!新买的商品房,已经入住。次卧、书房墙外放空调外机的平台墙体上没有留门,合同平面图及先前看的样板房上都有,这样算不算更改房屋结构? 按照《商品房销售办法》是否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6-02

1、房屋建筑结构是指根据房屋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材料划分类别。你所描述的情况不属于更改房屋结构的行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交付给你的房屋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即“次卧、书房墙外放空调外机的平台墙体上没有留门”,属于合同的瑕疵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认定为开发商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基于此条规定,你有权主张采取补救措施,即在不影响主体建筑工程安全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留门”或者由其承担“留门”的全部费用,当然如果造成了实际损失(你能够提供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一并主张损害赔偿。

3、本律师只能根据你说披露出的案情给与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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