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法律大神,国企改制中员工安置费用的支付主体到底是改制企业还是投资者呢?

国资委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那么这笔员工安置费用或者经济补偿金到底应该由谁支付呢?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第1个回答  2017-05-04
国企改制中员工安置费用的支付主体到底是与你签定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而投资者那是连带的第三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04
应该是国企,国企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不是因为员工的意愿造成的,至于,这费用哪里来,应该可以多渠道 投资者 国家 股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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