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如题所述

土地使用证去国土局部门办理。
办理土地证需要到国土资源局大厅的窗口办理,如果是乡镇村民要办理土地证,可以将资料提交给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由他们收件办理。办理土地证需要提供很多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税证明等,这些材料要提前准备好。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有:
1、办理土地使用证时,申请人应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所需材料上交至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赠予、买卖等形式获得的,还需提供赠予、买卖土地使用权等相关协议书,并提供原土地使用证;
2、国土资源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土地进行实地核查、测量与绘制,并对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查看四周邻居界线是否清楚,确认不存在争议后,进行签字并盖章;
3、然后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上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准予申请人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可领取到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办理土地证的主要条件如下:
1、在土,转让房屋及使用权时,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照片及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在土,继承房屋和使用权的,应当提交房屋照片、原土使用证明、公证书或者权利人亲笔签名的协议和街道证明;
3、土,新建房屋登记,需提交土及规划部门的建设批准文件;
4、如土证书遗失或损坏,土权利人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重新申请证书,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予以撤销,发给新的证书;
5、买卖、继承、赠与的分割,必须由双方到局办理;
6、委托代理人除提交通过上述研究材料外,还应发展提供一个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综上所述,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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