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控系统井下分站应该具备显示模拟量,瓦斯超限断电。向地面中心站传输和接受地面中心站的指令和信号等功能,具体如下:
1、为所挂传感器提供电源,备用电源不低于2小时。
2、采集各传感器的实测参数,设备运行状况、开停状态;且实时显示。
3、通过工业以太网快速向地面的系统中心站传送巡检参数。
4、执行地面中心站发往井下的各种控制命令。
5、对异常状况进行断电控制。
矿井监控系统一般由传感器、执行机构、分站、电源箱(或电控箱)、主站(或传输接口)、主机(含显示器)、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大屏幕、UPS-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电缆和接线盒等组成。
1、传感器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并具有显示和声光报警功能(有些传感器没有显示或声光报警功能);
2、执行机构(含声光报警及显示设备)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
3、分站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主站(或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主站(或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