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总路线的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8
1. 1952年以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曾多次阐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2. 1953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该总路线作了较为完整的概括:“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长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 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后,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宣传部起草的宣传提纲中,进一步明确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强调,这条总路线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离开它就会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4.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确立。
5.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同年9月,该总路线被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核心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其实质在于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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