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随州市二中会计刘秀云以学校名义私自向校内老师集资400余万元,加上学校财务上的500余万元,共计1000万跑路,现在学校和随州市政法部门领导以刘秀云个人诈骗的罪名,不想退还老师的钱,这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