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不满半年辞退需支付多少赔偿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9-10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做了不满半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0
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9-09
哦,最多只能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20-12-06
这个情况如果属实,待遇也非常简单:只有半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如果是因经营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属于法律允许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性性发生重大变化等多种因素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由企业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无过错情况下,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可以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按照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由于不足半年,就按照半年计算,发放半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另一个问题是领取失业金。这些新的领取条件,第1要求就是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虽然是每交费满一年可以享受三个月的事业性单位,但是我们缴费半年并不能够享受一个半月的失业金。

第2条件是非本人意愿失业,这种情况下,被单位解除甚至开除都属于非本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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