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探监可以带什么东西给犯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1-21

1、衣服类:除外衣以外的内衣、内裤、袜子、毛衣、鞋子等。不许有金属饰物。

2、书籍类:健康书籍及自学考试用书。

3、食品、香烟不可以带。

4、钱:可以充消费卡,然后消费 。

扩展资料

根据《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三条  会见室应设置透明的隔离墙,两边对应安装通话器,配备足够的固定凳椅。显目位置应张贴“你的通话将全部受到监听和录音”等警示性标语。

第十四条  亲情会见室应配置固定的、相对隔离的会见桌,每桌安装四把固定的椅子。亲情会见室应安装覆盖每一角落的音像探头,每张会见桌附近必须留有监听民警的固定座位。

第十五条  亲情餐厅应配置同亲情会见桌类似的餐桌,餐厅内必须设置厕所和热水供应设施。

第十六条  亲情同居室要做到安全坚固,便于管理,有报警装置,生活设施齐全。生活用具应尽可能全塑化,不得有锐钝器和攀援物品。亲情同居区必需设置民警值班室。

第十七条  搜身检查室用于罪犯亲情会见、共餐、同居结束后,民警对罪犯进行搜查及所带物品检查的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检查器械。

第二十二条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会见:

(一) 正在接受隔离审查的;

(二) 禁闭期间的;

(三) 严管集训期间的;

(四) 受警告、记过处分三个月内、禁闭处分六个月以内的;

(五) 在会见时夹带、藏匿违禁品,被查证后六个月以内的。

第三十一条  罪犯会见时可接受下列物品:

(一) 内衣、内裤、线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二) 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三) 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四) 经监狱医院或卫生所签单同意的外购药品。

会见人带给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须经会见室民警检查确认后,由民警直接交给罪犯(药品必须经医院或卫生所医生鉴定后,由分监区民警领回)。对在会见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监内。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罪犯会见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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