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是人事争议案,原审中,对方当事人没提交与其签订的协议书进行对质,原审、再审和抗诉都败诉。上述程序走完后才获得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可法院说即使原判决错误,但再审和抗诉部支持他们的,请告知这种情况如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