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逼员工垫付资金,员工不同意就让调离工作岗位,去公司报道,还有可能被开除,这违反了劳动法吗?

企业领导逼员工垫付资金,员工不同意就让调离工作岗位,去公司报道,还有可能被开除,这违反了劳动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属于违法,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龄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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