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是114.94元,按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不是除以26,也不是除以30。
即2500÷21.75=114.94元。
月休4天是符合劳动法的,劳动法要求每周最少休一天,符合劳动法工作天数要求的情况下,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不是实际出勤天数,也不是一个月的总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关于工作日的规定: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