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好:我是2008年8月进入这家物流公司的,到现在两年多了,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我本人一直也不敢要求公司签合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果上班的话没有补偿,如果休息的话还要扣基本工资,这合理吗?现在我们的基本工资是900元/月,现在珠三角的平均工资好象是1100元,这中间的差额可以申请补偿吗?公司没有给我们买社保,但是有280多元的社保金发给我们,这合理吗?我们总公司在云南,但分公司在广东佛山,我是在佛山分公司工作,可以在佛山劳动局进行申诉吗?还有就是公司连一个工作牌也没有发给我们,如果申诉的话,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我要从哪些方面进行申诉,我能得到一些什么样的赔偿,希望专家能给我一个详细一点的解答,感激不尽,谢谢!
补充一点的的:现在我已经收集了一份2009年1月份的工资表原件一份,还有公司办理业务的签字收据,还有最近一个月的考勤表和考核表,还有一份09年的一份全体业务员的共同签字的一份会议记录等等!请问还需要我出示一些什么样的证据呢?我们的工资组成部分是这样的:基本工资(900)+全勒(200)+社保补贴(285)+电话费(50)+每个星期天15元的加班补贴!请问这样的工资结构合理吗?不给我们买社保,只是补贴了285元的社保现金,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