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专家应占专家工作组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专家工作组可由7-15名专家组成,包括方法专家、内容专家和实际工作专家。方法专家由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和技能标准编制方法的专家担任;内容专家由长期从事该职业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家担任。
实际工作专家由长期从事该职业活动的管理者或操作人员担任。实际工作专家应占专家工作组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专家工作组应确定组长和主笔人。
扩展资料:
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技能标准初稿编制完成后,由部中心进行技术审查;专家工作组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技能标准做进一步修改,形成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2、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具备培训经历的条件予以删除,以斩断利益链条,避免强制培训之嫌。
参考资料来源: